珠帘秀,姓朱氏,姿容姝丽,杂剧当今独步。胡紫山宣慰极钟爱之。”(卷二十)
“京师教坊官妓连枝秀,姓孙氏,盖以色事人者,年四十余。……偶至松江,爱其风物秀丽,……因作募缘疏……疏曰京师第一部教坊,占排场曾使万人喝彩。……一跳身,才离了百戏棚中圈子。”(卷十二)
天生秀是松江府勾栏的歌儿。勾栏棚倒压死不少人,天生秀未死。
《辍耕录》还记乐籍中相传以为盛事,脱籍后嫁人守志不二的有李翠娥、王巧儿、汪怜怜。
而这些歌妓作为杂剧演员,又和元曲作家建立了深厚的交谊。如关汉卿和珠帘秀、白仁甫和天然秀等。张国宾更是教坊勾管,教坊总管喜时丰的助手(此见钟嗣成《录鬼簿》。
明代教坊和唐朝的乐府非常相似,但在兼营□业这一点上大大不同,明初官妓其实并不归教坊司管理。刘辰《国初事迹》中记载:“□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员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而直到永乐十九年,富乐院失火焚烧,才又重新起十六楼安置官妓,官妓的管理才又移回丶教坊司(徐子芳《明初剧场及其演变》)。由此可见,永乐初年的教坊司还比较单纯,应该只是宫廷掌管礼乐外加唱曲演戏的机关,承办各种宴会演奏,类似今天的东方歌舞团吧。此外,禁止“文武官员”入院的法律规定。可见并是后期那么可怕,直到朱棣靖难成功后,因为朱棣诛杀方孝孺、黄子澄、铁铉等人的蔓抄,厂卫的酷刑,使教坊妓女大增,如《国朝典故》中的一本:《立闲斋录》。书里是这么写的:“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还有,《南京司法记》:“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无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丶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都由他。”可见,入了教坊司算得上不是一般的妓女了,想要脱籍是不容易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明朝的户籍制度是在元朝的户籍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非常细致,将人民分成民、军、匠等类别,各有各的户籍,不得混淆,一旦混淆,可是要死人的。
正如《赵司户千里遗音苏小娟一诗正果》所言:“名妓要落籍,最是一件难事,官府恐怕缺了承应的人,上司过往嗔怪,许多不便,十个倒有九个不肯。所以有的批从良牒上道:‘慕《周南》之化,此意良可矜;空冀北之群,所请宜不允。’”除非当事的妓女和主管的官员有极大的情分,或者运气好,撞着个肯大力帮衬的人,才有希望得遂夙愿。教坊司的妓女要落籍,不单单是银的问题,《明史?职官志》。《志第五十?职官三》教坊司。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并从九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隶礼部。嘉靖中,又设显陵供祀教坊司,设左、右司乐各一人。《志第五十一?职官四》(南京)礼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郎中。。。可见还是要文书的,我这里写铁小蝶脱了籍,就是靠着朱瞻坦帮忙,依着朱瞻坦的身份,花了大把的银子,让她脱离贱籍,所以不是弄错了,还请诸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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