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稳定的根本保障。在先秦时于军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充足的军粮和稳定的兵源,而这两项都要通过发展农业来提供。
再次,农业是道德教化的前提和保证。劝民务农,使民风淳朴,就更容易加以利用和役使;还会使百姓举止持重,减少结党营私、图谋造反的机会;将老百姓束缚在土地上,防止他们随意迁徙,能保证政令的推行,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另一方面,农家认为,商业是损耗社会财富的根源。商人不会创造财富,不过是拿别人的产品,买贱卖贵,从中渔利;同时,商人还要吃饭和穿衣,要大量消费农民生产的粮食和布帛。而且,农民劳动多而收获少,商人却付出少而收获多,这种反差和对比会造成农业劳动力的流失,因此要采取“重农抑商”政策。
农家主张重农抑商,并不是否定工商活动存在的价值,而是要求统治者从国家意志的高度来缩小和控制工商活动的范围,使其不会成为农事活动的障碍。比如,限制经营商业的人数,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限制商业活动的时间,结合农事来安排商业活动等。
在包罗万象的杂家名著《吕氏春秋》中,也有很多阐述农家思想和农业技术的内容。其中提到,可通过统一度量衡来避免商业投机行为。具体做法是,每年的仲春和仲秋两个月中,由国家组织人力划齐度量单位,统一衡称,平整量器。这开了“车同轨、书同文”的先河,与许行的主张相比,有了更大的进步。
天、地、人——农业的三维组合
《淮南子》中说:“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
众所周知,古代农业生产离不开“天时”,即阳光、雨水等气象条件,以及“地利”,即供作物生长的土地,而要使上述“天时”“地利”等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发挥有益的作用,还需要生产者不惜体力和智力,对农作物进行良好的管理。对农业生产来说,“天—地—人”的三维组合异常重要,天、地、人三者缺一不可。
首先,发展农业生产要上因天时。天时和农时密不可分,把握住“天时”,才能把握住“农时”。“天时”能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光照、温度、热度和水分等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且,农业生产本身就要符合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的季节规律,而这一切都是由天体运行所显现出的时间节律决定的。
要做到“上因天时”,就要“知天时”,即通过观测和研究,掌握四季更替的节律,了解风霜雨雪发生的规律并制定历法;然后要顺应天时,把握农时,在最适当的时候抓紧时间勤奋耕作,用自己的辛苦劳动将“天时”转化为好的收成。
《吕氏春秋》认为,“天时”与“农时”稍纵即逝,必须好好把握。这就要求人们的其他活动,都要与农时配合。例如,为了不耽误农时,农忙季节不宜举兵事、兴土木。而且,祭祀活动也与农时密切相关,春播时进行祭祀,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秋收时进行祭祀,是为了报答上天的恩赐。另外,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琐事也要符合季节节律,切不可逆时而行,否则就难免招致疾病和灾祸。
其次,发展农业生产要下尽地财。在古代,土地是进行农业生产的唯一场所,农业生产不可能脱离土地而存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农家所说的土地不单指土壤,而是指土壤、水分、生物等自然条件的综合。耕作就是在这个大环境下进行的,“地利”就是用来表示这一复合体的概念。
农家“三盗”
地盗,是指地把苗侵吞了。农人把田垄做得太窄,垄沟做得太宽,田垄看上去就像一条条被困在地上的青龙,上面的禾苗长得像兽颈上的鬃毛。苗盗,是指把庄稼种得太密,不留足行距和株距,即使努力耕作,庄稼也难以长大,这是苗与苗相互侵吞了。草盗,是指有的农人种庄稼不除杂草,杂草把秧苗湮没了。
《管子·地员》篇对“地财”因素进行了专门的探讨,从而将农家的生态农学模式提高到了科学的水平。书中不仅考察了平原、丘陵、山地三种地形的生态关系,叙述了平原上五种土壤适宜生长的谷种、草木,以及水泉深浅等问题,还介绍了丘陵和山地的高下等次、宜生草木、山泉性质等。
此外,书中还将九州之土分为上、中、下3个等级,共18种类型,并讲述了各类型土地的性状。在这个基础上,该书还总结出一个具有一般性的规律——“草土之道,各有谷造”,即“谓此地生某草,宜某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