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丁卓求。
我甚至听见楼上传来的嘶吼,我甚至能想象到他一个孩子是怎么跟丧尸搏斗的,他会死吗?会被吃掉吗?我心乱如麻。脑子里却回荡着他的声音。“你去楼下等我。”我得等着他,我必须等着他。幸运的是,他摇摇晃晃地冲下楼梯,似乎用尽了毕生的力气,身上有血迹,看来他还是杀了它,他手里紧紧攥着什么。那一刻我几乎要哭出声,但我不能哭,因为他的状态很不好,如果这个时候我表现出脆弱,我们就不可能安全到家。拉着他离开了那个地方。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被咬,我不想去知道。在路上我想到了很多,我想起了父母,心中绝望极了,如果他们也……我该如何活下去……他在发烧,浑身却冰凉,这么冷的天他的校服却破了好几个口子。我把他带回家里,他时昏时醒,左手握成拳头紧紧贴在心口,脑门上不断冒汗,嘴里还喃喃自语。我费了好大劲才让他退了烧。等他睡死过去,我才看到他左手里死死攥着的是一条项链,我掰开他的手,发现是一个心型项链,边缘似乎还有条细缝,我顺着细缝打开,原来项链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三个人都笑得很温暖。中间的小男孩眼睛很大,笑得很幸福,眉宇间跟丁卓求如出一辙。原来这就是他拼死也要带回的东西——家。当他许下那个承诺的时候,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尽管那将会带领我走向无法预知的宿命。2012年的世界末日就这样到来,我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未来,也许是死亡,但我不会忘记这一路上的精彩与奋斗。番外黄森我叫黄森,三门峡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现在,我左手推着自行车,右手握着依然滴血的大锤,内心不禁对之前决定离开那家网吧的决定表示后悔,现在的我一身血迹,沉重的脚步随时都可能停下来,然后我就会成为丧尸的一顿美餐。前方又冒出一个丧尸,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八岁的小学生,脖子上还挂着沾满血迹的红领巾,还背着书包,只是心口一个血淋淋的窟窿出卖了他是丧尸的这个事实。我快步地绕开他走,虽然很明白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但还是无法下手砸烂他脆弱的脑袋,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而已。不行,在这样走下去我会累死的。刚才在路边的商店里拿了一瓶矿泉水,在寒冷的天气里喝下去,一阵彻骨的寒意从内脏散发出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想起了之前在网吧中看到的那个进化者(暂时就这么叫吧),我停下了脚步,这个世界,真的要灭亡吗?这里没有任何人,没有。忽然,我听见了旁边小区里面传来的轻微的人声,顿时像是在黑暗中看到了灯火,还有活人!人类还没有被灭亡!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冲过去,入眼便是倒在地上腐烂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腐臭味儿,像是坏掉的苹果与发臭的酸奶的混合味,我差点把胃酸给突出来,而一开始的人声却在这个时候消失不见了。那些人,是我的幻听吗……我捏紧手中的斧子扔下自行车向前走去。在每一个穷屌丝的心中,总会有一个女神。以前在学校吹口哨勾搭妹子的日子在现在看来非常可笑,我们每一个人离开了父母离开了家,拿着他们的血汗钱在学校里挥霍,每日想的是买什么东西才能讨好女神而不是想想距父母的生日还有多少天,如果我的父母还能活着,我一定要永远跟他们在一起。可是,这样的事不可能实现了,那个武警,也就是在扫射丧尸群的时候将我拦下的武警,告诉我,市中心已经沦陷了,那里是数不清的行尸走肉,而我的手机里静静地躺着一条短信:小森,不要回家,妈妈爱你。那时的我,抱着手机跪在地上,面向前方被枪火吞噬的丧尸群,痛哭失声。我面无表情,心里默默地钝痛,忽然前方跳出一个人,将武器对准我:“呀!停下!”有个叫做离樊军的大叔告诉我,我可以跟他们一起。我跟着他们上楼,眼角不住地湿润,我用袖子将泪水擦干净,我不可以显得那么没用,我要更加坚强才可以。一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在想,我的命运,是不是在那一刻便已经注定。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她似乎符合所有屌丝心中女神的条件,美丽、可爱、端庄、大方,可是她的目光总是在那个人身上,那个一开始对我不冷不热的人身上,她是正确的吧,那个人在我们几个之中,算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我想,只有他才可以保护她。因为在末世,因为这条短信,让我想通了一些以前并没有理解的问题,如果你真的爱,你就放手。在这不知能够多活几天的世道,能看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