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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血色微芒

宝石色熠熠发光。

她原来以为是虎符,因为常胜睡觉的时候必须手里把玩残缺一角的虎符。

可是方向不对,是从常歌的床上发出的。

砚浓摸到常歌身边,发现是血狼牙正吞吐着血色光芒,将牙面上的"殷"字映得如同泣血。

顿时,砚浓心中一紧:难道是血狼牙遇到了血祭了?

看着常歌酣睡的样子,砚浓眼前不停地闪现出殷洪武的影子,还有当年常胜身为殷洪武心腹副将一身戎装的样子。

殷洪武,大闽国赫赫有名的守边三军元帅。

年少时,常胜便跟随殷洪武守卫边关重镇,立下赫赫战功,曾一度被誉为边镇子的铁障。那时,他英俊威武,目光如鹰,气度非凡。

殷洪武陨落后,大闽朝廷追捕殷家余党,常胜的命运急转首下。

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他被迫舍弃了昔日的荣光,远离了中原的王朝,隐姓埋名,流亡至大乌境内。

随着岁月流逝,常胜身上逐渐积淀了与战场沾染的粗犷与沉稳,他的眼神依旧犀利,但己少了些许锋芒,多了些温和与耐心。

为了融入草原的牧民生活,他留起了胡须,穿着牧民服饰,包头打扮,完全看不出曾经是一位风云人物的副将。

砚浓也是牧民额吉打扮。

草原的风霜,岁月的磨砺,让砚浓失去了往年的娇媚。不过眉宇之间,依稀可见她当年的明艳。

在草原上,汉人的地位远远低于番邦部落的牧民。这些放牧的汉民,要么是逃亡来的,要么是逃荒来的,要么是被流放来的,要么就是这些人的后代再也回不了中原了。

常歌一出生,命运的起点就很低。

偏偏他心气极高,不想一辈子做草原上的末等人群,叛逆的厉害。任凭常胜和砚浓软硬兼施,照旧我行我素。

常歌还有个特点,随便父亲马鞭子怎么抽,不仅不喊疼,还一边挨抽,一边贫嘴打趣。每次都把常胜给搞得又气又恨没办法。

“殷帅呀,我会看好歌儿,对的起你最后的嘱托。”砚浓在心中默默地祝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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