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到,如果你得知了这场婚姻的讯息,一定会赶来破坏。”
“你说对了!”她咬牙切齿地回答,“我决不会让这场婚礼走到头的。”
她开始四下张望,寻找一切可以寻找的地方。我笑了:“你在找什么?”
“这里为什么只有你?他呢?”她反问。
“他是谁?”我故意问。
“还能是谁?那个马上就要当新郎的王八蛋!”她吼了起来,“为什么躲着不见我?叫他出来!”
她又看了我一眼:“你是他的弟弟吧,我听他提起过……把你放在这儿做挡箭牌算是什么?让他自己滚出来见我!”
我怜悯地看着她,摇摇头:“我并不是什么挡箭牌。他不会做新郎的,我才是那个当新郎的王八蛋。今天要成亲的是我。”
她倒抽一口凉气,退后两步,惊讶地看着我:“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回答,“你听说‘胡总镖头的儿子要成亲了’,就以为是我哥哥,但事实上,那是我。”
“不可能!我看到过请柬,也听到过路人的谈论,要成亲的就是他!”
我轻叹一声:“你看到和听到的,不过是一个名字。我哥哥在外面拈花惹草常喜欢用假名,非常不幸地,他在和你花前月下的时候,使用的是——我的名字。那个名字,就写在我刚才递给你的那封信上,你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个称呼,全然不知道,你所呼唤的,根本就是另外一个人。”
“可你怎么可能成亲!”她看来像被雷击了,但很快又嚷嚷着,“你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而且从小病病歪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你怎么会成亲?”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身上根根凸出的骨头,看看细的像树枝一样的手腕,看看弯弯曲曲拧在一起的双腿:“这种事情的确不多见。但如果你有一个头脑固执又好面子碰巧手里还很有钱的父亲,在你儿子离死不远时,难免不会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蠢事——比如说,冲喜。”
“冲喜?”她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我点点头:“没错,就是很多人所相信的结婚的喜气能带走疾病的秽气。而这位伟大的父亲过去并不太在意这个年幼的、一生下来就浑身是病的儿子,也许他心里巴不得他早点死呢。现在为什么又会采取这种只有无知愚民才会使用的烂招?因为他在情急之下别无选择了,如果这个孩子再死去,他就彻底绝后了。”
她失魂落魄地退出几步,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满眼都是绝望。过了很久,她才低声问:“绝后?你的意思是说,你哥哥……他已经……死了?”
我没有回答,推动着我的木头轮椅,来到窗边,我的千里镜就架在那里。多年以来,我就这样藏身于我的小楼上,靠着那个河络磨制的水晶千里镜,从这座整个院子里最高的楼上朝下俯瞰,观察着外面的世界。今天早上,当她刚刚跟着罗镖师跨入大门,我就已经注意到了她。
罗镖师其他毛病没有,就是略微有些好色,被人设套抓住把柄威胁不足为奇,何况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羽人。所以她才能以罗镖师孙女的身份堂而皇之地混进来。她混进府中之后,在僻静处杀死罗镖师,再用迷药迷昏送菜的下人,将罗镖师的人头送上餐桌。
这之后她假装晕倒,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弄昏了一个女仆来顶替自己。此后的行动就更加方便,稍微改扮一下,换件外衣,就没有人认识她了。那一番点燃烟花、搅扰戏班的做作,既不是为了向父亲报复,也不单是为了阻扰我的婚礼,其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激起旁人的敌忾之气,让他们或为了献媚、或为了力图自保而开始搜寻凶犯。这样群体性的所谓警觉、搜查、寻找,看似很有威慑力,实则是最愚蠢的行动:没有人明确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但每个人都会表现出自己在找点什么,于是凶犯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地混在人群中,大模大样地、丝毫不会引人怀疑地寻找她真正要找的东西——新郎的住所。
“你说得半点也不错,”她听完我的话后,沉默了一阵子,终于点点头,“但我有一点不明白。就算身居高处,可以用这副千里镜观察我的行踪,但你怎么能确定我可疑?怎么能在我刚一进门就盯上了我?”
我放下千里镜,缓缓地说:“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认出你。我只是认出了罗镖师,跟在罗镖师身边女人,自然就是你。因为你的所有行动步骤,都是一封匿名信教给你的,而那封信……是我写的。”
她立刻变得全无血色,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腰间。我艰难地向她摆摆手:“不用紧张。你觉得我有能力伤害到你吗,一个十一岁的瘦弱的废人?我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