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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逃命

第五十八章:逃命

胡力口中所提到的传说,讲述的是一只鹰的故事。

话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塔吉克的民族,家家户户以狩猎为生,每个人家都养了一头猎鹰,让他们去捕捉猎物,普通的猎鹰只能猎杀一些兔子之类的小型猎物,而且并不是每次都能保证捕猎成功。

但有一个叫娃发的孩子,他的家里有一只活了一百多年的鹰,这只鹰的眼力极好,尖嘴和利爪足以撕碎一头大黑熊,娃发带着这头鹰,经常能够捕猎到很多猎物,人们都称这头雄鹰为鹰王。

可是那个时候有个可恶的奴隶主,经常把娃发捕获的肥硕鸟兽抢走,甚至连一只麻雀都不留给娃发。

有一天,娃发就坐在草原上哭泣,哼着一首悲伤的曲子,大概的意思是,可恶的奴隶主,为什么要如此欺负我,难道我们这些奴隶只能挨饿,不配活着么。

谁料,娃发唱歌的事传到了奴隶主的耳朵里,奴隶主下令让娃发把鹰王交给他,否则就杀了他,还有那头鹰,娃发听到后又偷偷的哭泣,这时那头鹰王神奇的开口说话了,它让娃发把自己给杀死,然后用自己的骨头做一支笛子,在上面钻三个孔,只要吹响这支笛子,就可以摆脱奴隶主的束缚。

娃发心地何等的善良,哪里会忍心杀死鹰王,最后鹰王欺骗娃发说,你把我杀死后,我就能成仙,否则我和你被奴隶主都抓去的话,咱们都得死。

“那他后来杀了那头鹰没有?”

“杀了。”胡力点了点头,“他把鹰王杀死后,从它的翅膀中抽出了一根最大的空心骨,然后按照鹰王生前的吩咐,在上面钻了三个孔,之后等奴隶主来的时候,娃发吹响了这支笛子,草原上瞬间涌出了成百上千头猎鹰,最后将奴隶主和他的手下们赶跑了,至此再也没有人敢欺负娃发了,因为他手中有那支神奇的笛子,人们后来管这种笛子叫作——鹰骨笛。”

“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听到的这个笛声,就是那孩子手中的鹰骨笛?”何芸开口说道。

“是的,只是我不明白为何它会出现在这里。”胡力隐约觉得这里不宜久留。

“或许是当年那小孩也跑过来登山,不小心丢在这了呗。”宋财倒是有些不以为然,他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不可能,传说中娃发住在广阔的草原上,怎么会来这海拔几千米的雪山,那时候也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装备,常年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让他登这么高的山,绝对不可能。”胡力立马否定了宋财的说法,分析的很客观,毕竟关于娃发和鹰骨笛只是个传说,“再说了,这只是个传说,我也不敢百分百确定这笛声就是来自那鹰骨笛。”

“不,这不是传说,我们得赶紧动身了。”阿诚望着深不见底的深渊,他的头灯上射出的亮光打在里面,就像滴入大海的一滴水,顷刻间就被吞没了,“这下面绝对不止是只有那些尖锐的冰锥那么简单,我认为这里应该被某个高人设过局。”

“什么意思?”小四和宋财听的云里雾里的,两个人同时问道。

“就是所谓的布阵。”何芸替阿诚回答了。

众人的目光再次从何芸转移到阿诚身上,阿诚点了点头催促道:“关于这件事以后再说,赶紧走,晚了就来不及了。”

“阿诚,你是不是太紧张了,一个虚无传说而已,就把你给唬住了?”何尚现在说话的语气从发现雪桥之后,就变得越来越怪了,声音也愈发的尖锐。

“我没有骗你,不信,你自己看看那崖边上的那些岩石,看完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阿诚马上把头灯给关掉,用手指着距离他们脚底下大约一百米左右的那些岩石。

自从拥有了胸口的这块印记后,胡力的各项身体机能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总之一句话,就是变得比以前强了。

现在他的眼力极好,顺着阿诚所指的方向,胡力适应了那抹黑暗的环境后,他才惊讶的发现那些岩石居然在动,尽管动作的幅度并不是很大,但是却被胡力看的一清二楚。

胡力瞳孔微缩后,仔细的看了又看,才发现那些岩石的真实面目——那是一群数量庞大的秃鹫,几乎每隔十米的距离它们就蹲在汇聚在一块,胡力初步估计这下面应该有上千只秃鹫蹲在那,它们把头埋在胸口处,像是在躲避风寒,也像是在等待猎物的出现。

可是这种猛禽一般都是以腐肉为食,怎么会一个个蹲在悬崖峭壁上。

它们究竟在等什么?或者说这里到底有什么?

这种秃鹫,胡力曾经在书上看到过,它们属于鹰科的一种,但却不属于老鹰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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