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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印记

可以先跟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胡力问。

“一个关于淘沙官的故事。”何尚推给了胡力一杯沏好的茶。

“你应该知道淘沙官是干什么的吧?”何尚有点明知故问的意思。

“知道,盗墓的。”胡力知道何尚是故意的,如果现在不表现的强势一些,待会的谈话自己一定会处于被动的状态,“我看何老板仪表堂堂,应该不会这门手艺吧?这个行当做多了,遭天谴的。”

胡力原以为何尚会反唇相讥,没想到他居然不怒反笑。

“不不不,你恐怕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淘沙官并非只是盗墓贼那么简单。”何尚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胡力,“他们可比一般的盗墓贼要高级许多,一流的高手甚至可以通过捻土来判断墓穴的位置,或者墓室的年代。”

“这个人怎么看也不像个面馆老板,除非他开这家面馆是挂羊头卖狗肉,背地里干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否则一个开面馆的老板,怎么对这玉器这么熟悉,除非常年从事接触玉器一类,这个人一定在说谎,要么就真的是深藏不漏。”

“先听听他怎么说,现在最要紧的是弄清楚这块印记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力一边在心里想着,一边观察着何尚的面部表情,试图通过肢体语言来了解这个,能够让国家图书馆为之标注为保密读者的人。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听对方把他的那个所谓的故事说完。

胡力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会洗耳恭听。

根据何尚的讲解,胡力对淘沙官这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何尚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

继盗墓狂人曹操之后,北宋‘儿皇帝’刘豫将这一句话体现的淋漓尽致。

公元前1137年,由他一手创办的专业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从此应运而生。

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的状态存在的,常混杂于沙砾之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得到金子。

古人一般采用沉淀法进行淘金,即拿着专用的筛子进行过滤,以此产生金粒,这就是所谓的淘金或者淘沙。

而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就叫做淘沙者,故而刘豫就给他的盗墓机构取了淘沙官这么一个形象的职称。

与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无异,淘沙官一职也是专门干那些挖人祖坟的缺德事,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迅速敛财。只是这位‘儿皇帝’把盗墓变得更加细化了,可谓是无所不盗,连一些民间的埋窑和无主之坟中的物件也盗窃一空。

渐渐地,淘沙官成为了我国盗墓史上,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

那时,一些地方的淘沙官甚至挖掘墓穴中的尸体,收集死人体内的水银,所以他们常常将盗来的尸体倒挂起来,让体内的水银倒流出来,底下用锅碗接着。

这样他们就能高价再卖给有钱人家,因为水银能够防腐。

种种恶行,简直丧心病狂,久而久之,民怨沸腾。

很快,民间的叫骂声就传到了金人的耳朵里,当时金人是刘豫的主子,他这个皇帝头衔就是金人给封的,实际上就是个傀儡皇帝。

金太宗得知刘豫的行为后,觉得这个傀儡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于是不久之后就下诏书废了刘豫,改其为‘蜀王’。

至此,刘豫的‘盗墓业务’也就无疾而终了。

不过,由他所创办的盗墓机构——淘沙官,却并没有因此而消逝,他们后来分散到了民间的各个角落。

俗话说的好,上梁不正下梁歪。

曾经追随过刘豫的淘沙官散伙后,无一例外都继续从事着原先的老本行。技艺平庸者多半抱团取暖,组团去盗人坟墓;技艺精湛者则单枪匹马独自行动,而且淘的都是些帝王将相之陵

他们这类人几乎很少失手,所盗之处全是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用他们的话来说,运气好的时候在皇陵冢捡一条咸鱼(尸体)身上的裤衩子都可以快活好几年,精明的淘沙官干它个两三票就金盆洗手了,买个大宅子或是躲在深山之中,从此不问世事。

但毕竟是刨人祖坟的缺德勾当,干的多了必定会遭到报应。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向神秘莫测的淘沙官没有几个了。

再后来就彻底绝迹了,像是这世上从来没有这类人一样。

那些自诩为淘沙官的人,都是些只会使用蛮力和碰运气的盗墓小贼,跟真正的淘沙官比起来,不值一提。

说到这何尚便停了,好像是在等胡力消化刚才所讲的内容。

“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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