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渔的时候碰上有尸体他们顺手会捞上来。
但也有三不捞。
一、年轻死者不捞。
这年轻死者大多数是跳河自杀的,怨气冲天,把这种尸体捞上来多半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二、孕者不捞 。
这孕者,就是指孕妇,孕妇死了,一尸二命。
而且死在水里,不得超生,其体内的胎儿化成小鬼,怨气冲天。
捞这种尸体上来,除非是自己小命嫌太长了。
三、尸首不全者不捞。
这尸首不全者,就是指死人的尸被鱼虾给吃了。
那么这事情就很麻烦。
死者死后安息只求安稳。
但是连尸首都不全还怎么安稳。
那帮他捞上来尸体后要么就是帮他把尸体找齐了,要么,你就下去陪他一起死。
像这种事情在黄河两岩特别的多。
我就曾经听闻过一个曾姓的人就碰到过这种事情。
那人姓曾,名叫曾月新。
那时候还是民国期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而在黄河两岸的人每日只能依靠着河讨生活。
偶尔能从河里捞上来一点小鱼。
而曾月新就是黄河里的一个渔民,但同时也是一个捞尸人。
当时他捞上来的是一具女尸。
女尸约摸二十来岁,正是青春花季的年龄。
他看着可怜,就把尸体给弄了上来。
结果弄上来之后,发现那尸体的乳-房竟然被人给生生割了去。
他有些后悔。
他看着那女尸可怜才将尸体给捞上来的。
其实这已经坏了捞尸人的规矩。
这女子只有二十来岁,直接就犯了第一条。
但是现在这女子乳-房被人生生割去。直接就第一条和第二条一起犯了。
这下要是出了事那就必定是大事。
但是尸体已经被捞上来了。
在捞尸行里,尸体一上船,那就得对尸体负责了。
不管这尸体如何的阴邪,只要上了你的船,那就相当于沾上了你的因果。
沾上你因果你就得负责。
那老头急急忙忙的就赶回家,想把那女子尸体下葬。
毕竟常言说的好,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但是尸体一弄回村里,村里的人都被尸体给吓尿了。
平日里这老头就喜欢捞那种不安全的尸体。
现在又捞上来个这玩意,那村里人就不干了。
这尸体既然是你捞上来的,那就由你负责。
当时在他们村里有这样的一条规矩。
捞尸捞上来,如果有人来认领,那就直接送给尸体的主人家。
这样既能赚得一笔利润,又不用自己操心。
如果没有人认领,就由村里人集体给尸体下葬。
那个时候正值战乱,哪里还有人会认领尸体。
所以也就只能集体下葬。
当时在村子里有一片葬尸地。
那里,是村里祖辈们划分出来的一块肥地。
所有捞上来没有人认领的尸体都会葬在那里。
而那的尸体葬下后没有墓碑,也不会有人祭拜。
除了清明十五之外村里人会集体的去给那些坟包烧一沓纸钱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祭拜的活动了。
曾月新没有办法。
既然捞上来了,那就得把人家给安顿好。
他请来了一些唱道的道士,请他们吃了一顿饭,然后草草的做了一个丧事,就把尸体葬进了那集体的坟坑里头。
但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是有原因的。
不让捞年轻死者和尸首不全的死者是因为这些人死后怨气实在太重了。
结果,那尸体下葬的第二天,老头就做了一个梦。
梦里梦到了那女尸跪在她的床前面苦苦哀求,说她是被人玷污了,并且被人给割去了**,还求老汉为她报仇。
老汉知道,这种事情绝对不能答应。
一但答应了那就是一个大麻烦。
于是他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捞尸工人。
没有什么势力,也没有什么能耐,把她捞上来只是看她可怜。
如果她还记得他的好,那就赶紧回地府报道,不要在人间流恋了,恶人自有天收!
结果那女尸就翻脸不认账了。
说你要是不给我报仇,那我就报复你。
结果之后他的孙子天天被女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