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请人过来给她叫魂,她瘦得吓人,脑袋很大,胳膊细得像一碰就会断,叫魂的人一来,满屋子挤着人看,我也在,那么多人不停说话,说她可能会死,我忽然就觉* 得自己没退路了,必须得做个选择,不做不行。我已经忍了很久,到某个节点,没办法再忍下去了。”
李秋屿双手揉了揉脸,忽然说,“她妈妈死那天,她还在睡觉。”
明月惊愕,眼泪淌下来:“她妈妈?”
“她妈妈那天起很早,菜市场杀猪,她想弄点下水,那是冬天,五点的时候,天还很黑,她无意目睹一场凶杀案,被凶手发现,怕她泄密,便把她杀死了,”李秋屿好似陷入一种精神迷乱之中,他非常惘然,“我至今不知道谁把她抱去现场的,叫她看见,她才几岁,已经是个半疯的小孩了,她妈妈被凶手剜去了眼睛,像两个黑洞,那儿围了很多人,我下早读经过,她看见了我,竟然冲我笑,我是她熟悉的人。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以为那一刻,已经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了,她对我笑,她只是单纯地看到我,就笑了,”他的眼泪大颗大颗滚落,痉挛一样,肩膀抽动起来,“她死在两年后,跟着乡下舅舅,夏天里没人发现她溺水……”
李秋屿整个人被孩子的笑眼再次击倒,只要想到。他刻意忘记,这双笑眼又来找他,不是她要来,是他把她召唤来的。她不在了,没有□□,没有灵魂,他的意志说,叫她来吧,她便来了,就像从前那样听他的话。
他的头要疼炸了,像电流滚过,刀子在他身上一道道细致划着,生怕错过任何分毫肌肤。他的理性,他完美的逻辑,全叫这个笑摧毁了。他所想的,所行的,都成罪恶,他最初是隐隐的得意,转瞬成一辈子的重担。他只有把善恶模糊掉,给自己找无数个借口,无动于衷,不再做任何事,才能活着。
他自以为的周密、隐蔽、以恶制恶,自己还能全身而退,彻底失败了。没人窥探到,除了俄文邻居,伯伯了解他的聪明、心智,一定把他想成了小恶魔,要本能地远离。他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也没伤害过别人,对旁人落井下石过。他最能发现人的恶,察觉到人的恶,李秋屿跟他一对视,便清楚他知道了。但他没有说什么,他只是避开他,就完全否定了他。
确实是恶魔,他独自有条不紊计划、实施时,享受到一种至高快感,他是聪明孩子,那些成年人算什么?一只臭虫,臭虫没有品格,没有思想,只是寄存在一具成年人的身体里,他动一动脑子,就能让臭虫互相撕咬,互相毁灭,他要验证自己有这样的能力。他沉默寡言,有些苍白,在角落里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他自己也像只猫,没有动静,谁也想不到是他,人们只会惊慌、恐惧,他镇定自若,冷静沉着,从未想过半途放弃,甚至有种崇高感,并深信自己是对的。
只要一个笑脸,这一切就都完了。只差这么一步,就能完美结束,并且在他余生里都引以为傲,他会做更多的试验,获得更多的成功和快感,他是无名英雄,不需要人知道,只需满足自己,良心无虞。没人能审判他,灵魂无罪。
李秋屿一度恨过小女孩,他知道她无辜,她太无辜了,所以他才去恨她,她但凡有一点不那么无辜,他都不至于恨她。以致多年之后,他完全能理解自杀的穷苦同学为何恨自己,他没能抱住小女孩,但选择抱住了跌向自己的男同学,尽管他还是死了,她也早已死去。
所有的事情告终后,李秋屿十分平静,他一切如常,时间的船载着他一夜之间便驶离少年时代的港口,他没成年的时候便成年了。
“这个草莓真漂亮。”李秋屿拿起一颗草莓,像远眺暮色,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叹。明月凝视他的脸,她静静淌着眼泪,她知道他还有最重要的东西没说,她在等,李秋屿却忽然说,“人为什么喜欢草莓?因为它味道香甜?为什么喜欢那只猫?觉得它可爱?还是无聊时当解闷的小东西?猫死了,人们觉得伤心,但很快能找到替代品,爱抚它、逗弄它时,未必是出自于善意,可能仅仅为了满足自己。但狠狠抽打它时,却是纯粹地想弄死一个生命,不掺任何杂质的恶念。我也许从没真正喜欢过那只猫,也没真正爱护过那个小妹妹,我只是怪她,怪她们母女两个为什么出现在了某个环节上,让整件事性质完全变了。我本来在所有环节之外的,最后不得不和她们一起永远钉死在那里,”他用力揉起脸,“我太卑鄙了,到这个时候居然还这么想,可见我跟赵斯同本质上就是一样的人,他说的没错,我是个极度虚伪的人,我做这些的时候,是只想寻求什么正义吗?我有自负,优越感,就像姐姐……她迷恋我,是有悖人伦道德的,一只老鼠偷了人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