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念担心自己写的东西在她们这个县城不受欢迎。
“就我媳妇写的这些东西要是还不受欢迎的话,说明是报社眼光有问题”
嘴上是这么说的,宋柏远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不说内容好不好?就瞅瞅他媳妇这字,反正打死他也写不出来。
简单翻看了一下本子上的内容,越看他的眼前越亮,瞅瞅这内容的吸引力多强,瞅瞅这觉悟多高,就这种的要是还过不了稿,说明他们没眼光,眼瞎了!
林念念翻了个白眼甩了甩发酸的手腕,这本书总共写了26万字,属于中长篇,先投水试试看看反应,要是效果还不错的话,她可以接着多写一写,不过的话那就算了,省的浪费时间,毕竟她也不是文科出身,只占了后世的优势而已。
稿子投出去的第三天,没迎来消息,倒是等来了该来之人,
没等他们去县城里面接人,四辆小轿车像是商量好的一样前后进了大队。
那些没上工的老人哪里见过这种场面?一个个惊奇的瞅着汽车,当其中一个穿着中山装,带着黑框眼镜30岁出头的男人下车询问路人时,她们才知道,原来这些人都是来找宋柏远的。
一个个热心又好奇的七嘴八舌向几辆车子指路,所说的方向正是宋柏远家。
这两天,林念念把所准备的食材以及床单被褥全部晒了一下,想着那家子人应该快来了,大老远的过来,总不能让人家当天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