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司桀瀚整理衣服的一瞬间。
蓝小麦忽然发现他里面那件白色衬衫的衣领上,竟然有一个口红印!
凭着她女人的直觉,加上对于口红的了解,她记得菲丽是喜欢这个色号的。
“妈咪,你在里面干什么?”门外又传来了小城的声音。
“来了!”蓝小麦迅速起身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
小城揉着眼睛就抱住了蓝小麦的腿,“妈咪,我困了,我要睡觉觉。”
蓝小麦将他抱了起来,“好了,妈咪带你去睡觉了。”
说着蓝小麦就把小城抱了出去。
司念立即走到了司桀瀚身边,“爹地,怎么样啊?”
司桀瀚敲了敲司念的脑袋,“什么怎么样?”
“妈咪有没有说跟你一起回家?”
司桀瀚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问呢。
等到蓝小麦哄睡了两个儿子,司桀瀚也来到了这个房间里。
两个小家伙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睡得香香甜甜的。
“还说不是我的,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司桀瀚嘴唇上挑,露出一丝得意。
“脸皮能不那么厚吗?谁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蓝小麦瞥了司桀瀚一眼,帮孩子们盖好了被子。
两个人一起走出了房间。
司桀瀚拉住了蓝小麦的手,“跟我回去吧?”
“回哪儿去?”
“当然是回家。”
蓝小麦想起那个口红印心里非常不舒服。
“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哪都不去。豆芽,你今天晚上还走吗?”蓝小麦所幸转向了司念。
司念看了看蓝小麦,又看了看司桀瀚,“我是走还是不走呢?”
“要走就早点走,以后这么晚了,别带她出来,小孩子要早点睡觉的。”蓝小麦的语气变得有些严肃。
司桀瀚知道蓝小麦是不会跟自己回去的,更何况两个儿子已经睡下了,最起码今天晚上是不可能了。
“那我先带豆芽回去了。”
司念吐了吐舌头,牵住了司桀瀚的手,父女俩就离开了。
蓝小麦下了楼坐在了沙发上,满脑子都是那个口
红印。
男人身上的口红印最让人讨厌了。
“你怎么不跟他一起回去?”
吴桐端来了两个高脚杯,里面有一点红酒,一杯递给了蓝小麦。
“名不正言不顺的,我干嘛要回去?”
吴桐抿嘴笑笑,“之前不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在那里住了很长时间吗?”
“你——”
蓝小麦瞪了自己的哥哥一眼,“偏不回去!这么轻易就让他哄回去,那也太便宜他了。”
“我看你就是在赌气,都已经决定好的事情,现在还这么僵着,有什么意义?”
“反正我就是不回去。”
“那随你吧,反正所有人都知道司桀瀚取消了婚礼,他现在又是个黄金单身汉了,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前仆后继呢,我也累了,上楼睡觉了。”
吴桐伸了一个懒腰,红酒喝完就上楼。
“什么黄金单身汉!”蓝小麦嘀咕了一句。
有女人想要攀附上司桀瀚,这一点毋庸置疑。
虽然三年半过去了,这男人已经过了30岁,可他仍旧帅气的一塌糊涂,除了眼神里多了一丝忧郁之外,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变化。
这样的男人又那么有钱,不知道多少女人惦记呢!
“谁爱惦记谁惦记去!”蓝小麦十分不悦地上了楼。
司桀瀚带着司念回了家,虽然蓝小麦没有跟他回来,但他知道有一天她肯定会回来的。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司桀瀚把菲丽叫了过来。
“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把豆芽旁边的房间收拾出来,好好布置一下,要两张床,男孩子,至于怎么布置,你就看着办吧。”
菲丽一下子就愣住了。
这是要把两个儿子接回来的节奏。
“爹地,妈咪说要回来了吗?”司念问。
“早晚都是要回来的,先把房间布置出来,把弟弟们的房间布置在你的房间旁边,以后你可要好好管他们。”
“没问题!”
菲丽久久没有回答,也没有动身。
司桀瀚看了她一眼,“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问题,我马上就让